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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域内电影院线公司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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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82001005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69X62000182001005

本事项由省电影局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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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省委宣传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9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颜东升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51775933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北大楼15层省委宣传部1507室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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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北大楼15层省委宣传部1507室 -
审批结果名称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批文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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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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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第二十五条:依照本法规定负责电影发行、放映活动审批的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或者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二)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的;(三)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 第五十一条: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因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该项业务活动;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从事电影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反本法规定二年内受到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有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3号)第十条:鼓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一)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2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2部电视剧;(二)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三)符合(一)、(二)项并向广电总局申请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全国专营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向当地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当地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本省(区、市)专营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报单位持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批准的,书面回复理由。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0号)一、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电影片。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14号)第六条:企业设立省内点播院线,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点播院线,应当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影片来源;(二)计费系统符合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处于电影从业禁止期间;(四)省内点播院线所辖点播影院数量不少于30家,跨省点播院线所辖点播影院数量不少于60家。只符合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条件的,由有关电影主管部门发给有效期为3个月的同意筹建证明文件。筹建期间内达到前款第四项条件的,方可向有关电影主管部门申请颁发许可证件。 第七条:电影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点播影院,颁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点播院线,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点播影院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点播院线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时办理点播影院编码、点播院线编码登记的;(二)点播影院放映所加入点播院线发行范围之外的影片的;(三)点播院线未按时报送经营数据的;(四)点播影院在同一影厅内开展电影院的电影放映活动的;(五)点播院线未有效履行运营管理职责,致使所辖点播影院出现违法行为的;(六)点播影院、点播院线未按照点播影院技术规范的要求选用计费系统和放映系统设备,放映质量不达标的。 《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国影发〔2018〕4号)三、主要措施(二)深化电影院线制改革:1.成立电影院线公司须具备以下条件:(1)控股影院数量不少于50家或银幕数量不少于300块。(2)控股影院上一年度合计票房收入不低于5亿元。(3)所属影院正常上缴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最近三个年度申请主体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5)最近三个年度所属影院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的不超过3家,且处罚期已满,处罚措施已执行落实并整改到位。成立电影院线公司应按照国家电影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成立跨省电影院线公司的,由国家电影局审批;成立省内电影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电影局备案。2.鼓励电影院线公司依法依规并购重组……电影院线公司并购重组须报国家电影局审批。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审核,为院线并购重组提供便利和保障。3.实施电影院线年检制度,完善电影院线奖惩机制和退出机制。对电影院线公司每两年进行年检,跨省院线由国家电影局负责年检,省内院线由省级电影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力的院线公司及影院,将依法取消其电影发行放映资质。对于长期管理不善、经营乏力的院线公司,实行市场退出。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发改委令第47号)2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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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二)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的;(三)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 第五十一条: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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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 材料齐全 -
审批机构受理 初审材料 1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
审批机构审查 审查材料 1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许可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审查通过 出具审核结果,审查通过或审查不通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澳门现金网_澳门英皇赌场-官网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6051403

受理条件

有电影院线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有适应业务范围的资金、场所、设备。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组建电影院线申请 空.doc.doc 组建电影院线申请表 样.doc.doc 内容真实准确 加盖公章 -
资产联结关系证明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资产联结关系证明.docx.docx 资产联结关系证明.docx.docx 据实填报 加盖公章 -
加盟院线的影院一览表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加盟院线的影院一览表 空.docx.docx 加盟院线的影院一览表 样表.docx.docx 据实填报 加盖公章 -
规范经营承诺声明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规范经营管理承诺书(模板).docx.docx 规范经营管理承诺书(样表).docx.docx 最近三个年度申请单位规范经营承诺声明 加盖公章 -
影院规范经营及缴纳电影专项资金承诺声明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山东省电影院上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承诺书(新模板).docx.docx 山东省电影院上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承诺书(样表).docx.docx 最近三个年度影院规范经营及缴纳电影专项资金承诺声明 加盖公章 -
影院信息表(票房收入、影院编码、银幕数)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影院信息表 空.docx.docx 影院信息表 样表.docx.docx 据实填报最近三年数据 加盖公章 -
申请主体不含外资的承诺说明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申请主体不含外资的承诺说明.docx.docx 申请主体不含外资的承诺说明.docx.docx 据实填报 加盖公章 -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75933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北大楼15层省委宣传部1507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75206

窗口投诉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北大楼15层省委宣传部1513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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